办事流程



实验室改造维修服务
 

第一步:(实验室负责人)提交《延边大学实验室改造、维修申报表》及附件,并根据实验室的隶属关系设置第二步审核人员

第二步:(学院/科研部门负责人)审核并签署意见

第三步:(国有资产管理处设备科)审核并签署意见

第四步:(审计处处长)审核并签署意见

第五步:(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)审批并签署意见

第六步:(国有资产管理处设备科)通知部门经办人审批结果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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