办事流程



危险品报废服务
 

第一步:(实验室负责人)填写《延边大学危险品报废审批表》

第二步:(学院、科研部门负责人)审核并签署意见

第三步:(安全保卫处负责人)审核并签署意见

第四步:(国有资产管理处设备科负责人)审核并签署意见

第五步:(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)审核并签署意见

第六步:(主管校领导)审批并签署意见

第七步:(国有资产管理处设备科)通知实验室负责人审批结果并安排报废落实方案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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