办事流程



仪器设备维修申请服务
 

第一步:(部门报修人)填写《延边大学仪器设备维修申报单》

第二步:(实验室)审核并签署意见(1个工作日)

第三步:(系/院)审核并签署意见(1个工作日)

第四步:(国有资产管理处物资管理科)审核并签署意见(去现场评估后提出意见)(2个工作日)

第五步:(国有资产管理处分管处长)审批并签署意见(1个工作日)

第六步:(国有资产管理处物资管理科)安排仪器设备维修(5-30工作日)

第七步:(国有资产管理处物资管理科)通知部门报修人验收并办理设备转交手续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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