办事流程



仪器设备(家具)校内报废服务
 

第一步:(部门经办人)填写《延边大学仪器设备(家具)报废审批表》

第二步:(部门负责人)审核并签署意见(1个工作日)

第三步:(国有资产管理处物资管理科)审核并签署意见(1个工作日)

第四步:(专家小组)审核并签署意见(限10万元以上大型仪器设备),专家组的论证意见及专家组成员姓名作为附件上传,拟用电子签章保证其合法性

第五步:(审计处处长)审核并签署意见(1个工作日)

第六步:(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)审核并签署意见(1个工作日)

第七步:(计划财务处处长)审核并签署意见(1个工作日)

第八步:(主管校领导)审批并签署意见(1个工作日)

第九步:(国资处物资管理科)通知部门经办人审批结果和报废设备处理方法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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